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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新闻发言人制度 对记者采访不能推诿扯皮

2003年05月29日 09:00

  中新网5月29日电 河南省委、省政府28日作出决定:在省直机关全面建立新闻宣传工作联系制度,包括新闻单位列席会议制度,省直各单位同中央、省主要新闻单位工作联系制度,坚持和完善新闻座谈会、新闻协调会、新闻通气会制度,要求每个单位均必须明确一名副厅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担任本部门新闻发言人。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昨天上午召开的省直机关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座谈会上,河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孔玉芳介绍说,今后,省委、省政府研究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会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除外),要邀请中央驻豫和河南省主要新闻媒体负责同志列席。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应主动邀请记者采访。

  该省《关于建立新闻宣传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规定,各厅、局、委、办要明确一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并担任本单位的新闻发言人。省直各单位要通过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把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发展情况、重要数据、典型事例、成功经验等,向中央驻豫和省主要新闻单位进行通报。

  河南省委副书记王全书对省直86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说,省委、省政府要求所有的省直部门坚决杜绝对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单位记者采访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另据了解,河南省还要求18个省辖市参照省里做法,建立相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等。(记者潘志贤)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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