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7日电 欧盟制宪委员会26日发表了规划欧盟未来的欧盟宪法草案。草案提议欧盟设立选举产生的常设主席、外交部长,支持统一的外交政策等。
欧盟成员国政府将在今后几个月内对草案进行研究,以便达成最终协议。
公布的草案指出,欧盟应该具有“法律个性”,草案建议欧盟在劳工、社会政策等方面采用具有法律意义的权利宪章。
草案还为明年10个新成员国加盟后欧盟的运作指明了方向。
布莱尔在和欧盟制宪委员会主席、法国前总统德斯坦会晤后双方达成协议,从草案删除“欧洲联邦”一词。同时,草案也不使用“欧洲合众国”的说法。
根据公布的宪法草案,欧盟主席将由现任或前任成员国首相(或者总理)之中、经过各成员国领导人投票选举产生,任期至少两年半。
外交部长一职也由各成员国领导人选举产生,对外推广欧盟统一的外交政策,同时也负责欧盟的防御和安全事务政策。
欧盟宪法草案是在过去15个月内由欧盟制宪委员会起草的,委员会105名成员包括成员国政府部长、欧洲议会议员、成员国议员等。
制宪委员会将就宪法草案继续进行辩论,欧盟成员国领导人6月在希腊召开峰会期间也将就此展开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