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6日电 证券日报消息,瑞银华宝、野村证券、德意志银行三家外资机构将获得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被颁发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人在取得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后,应当通过托管人向国家外汇局申请投资额度。国家外汇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合格投资者可以委托在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每个合格投资者只能委托一个投资机构。单个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所有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此前,中国证监会已经批准了10家中外资商业银行的QFII托管人资格,它们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以及汇丰银行上海分行、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渣打银行上海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