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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吸取教训依法防疫、保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

2003年05月24日 11:30

  中新社太原五月二十三日电(张恩 张云)正在此间召开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定:依法防治疫病、保护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夺取抗击“非典”全胜。

  决定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抓好疫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工作,要吸取这次疫情爆发和蔓延的教训,时时处处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高度关心和注重疫病的防治和公共卫生以及环境保护工作,使之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

  这项决定要求,山西省各级政府要继续把抗击“非典”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针对抗“非典”形势的严峻性和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坚持不懈地搞好地每一个环节的防治工作,执行好各项政策措施。要采取属地管理的办法,并搞好联防联控,掌握疫情,控制情况,对隐瞒、漏报和缓报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法纪、政纪处分。

  决定还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决定认为,当前要重点抓好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防疫,各级政府要大力表彰和奖励在抗击“非典”斗争中严格执法执纪并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渎职、失职的责任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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