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十四日电(记者赵胜玉)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一位负责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耕地占补平衡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耕地保护的基本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要补充相应的耕地,以保证耕地不减少。
这位负责人说,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国土资源管理第一位、最重要的任务,因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耕地保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他说,国土资源部建部以来,一直把耕地占补平衡作为耕地保护中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三十一个省(区、市)实现省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一九九八年有十七个,一九九九年有二十四个,二000年有二十九个,二00一年和二00二年达到所有省份;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制度体系;培养出一支熟悉业务、政策的专业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