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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侵权未致歉 评书名家单田芳被申请强制执行

2003年05月10日 14:48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由于没有执行法院判决,著名评书艺人单田芳与鞍山市广播电视局一起被申请强制执行。北京朝阳法院日前已受理宫以仁、宫雉羽诉单田芳、鞍山市广播电视局侵犯著作权执行一案。

  申请人宫以仁、宫雉羽是小说《十二金钱镖》已故作者宫白羽的子女,二人称,他们为小说《十二金钱镖》的著作权合法继承人。单田芳与鞍山市广播电视局未经许可,就把小说《十二金钱镖》中的部分情节、内容用在播讲的评书《十二金钱镖》中,二人认为这种行为侵害了小说著作权人所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于是把单田芳和鞍山市广播电视局告上法庭。2002年5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单田芳与鞍山市广播电视局向原告宫以仁、宫雉羽赔偿损失共6400元;并持续七天在鞍山广播电台小说联播节目中发表致歉声明。

  但至今二人没有听到致歉,且没拿到赔偿,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婕付春兵)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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