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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下月起实施创建无障碍示范城市管理办法

2003年05月10日 11:28

  中新社上海五月九日电 最新公布的上海新一届政府一号令颁布《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从下月一日起,上海为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修建的盲道、坡道将不得任意侵占和破坏,否则将以法论处。

  按计划,申城今年还将建成二百二十个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四十公里盲道、一千个坡道,有三百万上海人将因此受益。  目前,上海正在创建首批国家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政府已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列入市府实施项目。《办法》规定:今后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城市道路、住宅、居住区等建设工程,应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对已建成但无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政府部门的计划予以改造。

  凡不按照规定实施改造,以及损坏、擅自占用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监察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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