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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和肖像权被侵犯《射雕》导演欲告制片方

2003年05月06日 09:54


  中新网5月6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前不久,《射雕英雄传》小说版权纠纷刚刚平息,没想到该剧在北京热播之时又起风波。昨日记者了解到,该剧导演之一王瑞欲与制片方对簿公堂,索要拖欠自己甚久的片酬,而且认为自己的肖像权也被侵犯。

  据介绍,42集的新版《射雕》中,一头一尾草原场景的镜头均由王瑞执导完成,按照制作程序他应在退出拍摄时拿到自己的片酬,然而直至今天,王瑞没有拿到一分片酬。王瑞说:“当初入组,制片迟迟未与我签合同,直至拍摄一个月后,因为我在拍摄观念上与制片人达不成共识,自己主动提出退出剧组。然而眼下42集《射雕》中的主创名单上,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导演一栏赫然署上了我的名字,而且擅自使用我拍摄的画面,这显然侵犯了我的著作权。”

  另外,导演王瑞认为新版《射雕》对其肖像也构成侵权,他说:“制片方在未与我签署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我没有为该片宣传的任何义务,然而制片方却将我的肖像加入到VCD最后一集的拍摄花絮中,掐头去尾地表现我的工作状态,我认为这种行为对我本人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是一种侵犯肖像权的行为,眼下我与律师正对此事进行交涉。”

  对此,该剧制片方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马中骏说:“王瑞片酬的事一直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应由制片人张纪中来负责,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是特别清楚。”而该剧制片人张纪中却说:“片酬一直未给,是因为不知道如何解决,投资方应该有处理方式,王瑞说没拿到片酬,但他提出离开剧组对我们也是损失。因为剧组刚开拍时事情多,合同一直未签,后来及时与主创人员签了。既然王瑞参与拍摄,我们给他署名是应该的,片尾有他的画面,也有为他宣传的作用。”

  -记者点评:

  导演王瑞与制片方各执一词,双方似乎都有些道理,但从中不难看到目前国内制作机制的不健全。该剧开拍长达一个月之久,双方居然都未签合同,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彼此的利益均难保证。对于大制作大工程的新版《射雕》来说,出现如此大的漏洞与疏忽,实在是不应该的。

  完善的制作机制对制片人与导演有着合理的分工,制片人应是一个管理者,他对艺术品的总体导向有着不可推托的责任,而导演负责拍摄的质量和水平。当责任与权力没有被充分认识的时候,又怎么能谈及对工作者利益的体现与尊重?(李彦)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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