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四月三十日电(王华杨绮薇)记者今日从广东省气象局获悉,五月一日起,升放无人驾驶气球或系留气球,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违者将受处罚。
近年户外气球失控严重,给通用航空飞行造成巨大威胁。今年一月十日,国家施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对升放和系留气球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条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四千克自由飘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一点八米或体积容量大于三点二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未按所批准的申请升放、未按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等,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将受到追究。
据悉,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即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