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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与检察机关签定协议 共同预防职务犯罪

2003年04月17日 07:22

  中新社广州四月十六日电(记者 郭军)广东省检察院今天与广州暨南大学签定共同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议,重点对学校基建、物资采购、招收新生等重要环节参与监督和检查。这是中国检察机关在高校开展同步预防的首创。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表示,在高校开展同步预防工作,暨南大学是试点,处于试验阶段。该院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把这项工作在全省高校推广。

  暨大校长刘人怀说,近年中国政府为该校发展投入数亿元专项资金,学校基本建设、实验设备采购等项目繁多,工程数量多、投资大,管理任务重,因此反腐败工作要愈加坚定,要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根据协议,双方将成立共同预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检察机关将为暨南大学依法从事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协助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暨南大学如发现本校人员有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线索,有义务向检察机关举报,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配合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查处。暨南大学还应将工程的有关情况,如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工程的进展情况以及做法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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