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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内首例车内环境污染案件宣判 消费者胜诉

2003年04月04日 08:46

  中新社北京四月三日电(记者刘长忠)记者今天从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获悉,中国国内首例车内环境污染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这也是中国国内首例汽车消费者状告汽车经销商胜诉的民事案件。

  原告卢洪祥于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从北京云龙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美国产道奇公羊5—2L汽车,价款为六十九万元。同年八月,卢先生驾车时发觉气味刺鼻难忍,头顶开始小片脱发。经检测,车内空气甲醛含量超出正常值二十六倍多。卢先生先后同汽车经销商协商,无效后将北京云龙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告到朝阳区法院,要求对方退回购车款及各种费用共七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二元。

  日前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北京云龙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卢先生购车价款、车辆购置费、养路损失费、保险损失费共计七十五万一千四百五十六元整。

  就车内产生环境污染来源的问题,室内环境检测专家、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宋广生说,新车内刺眼、刺鼻的气味主要来源是车内超标的甲醛或苯所致,而新车里的甲醛和苯主要来自于车内的装饰材料中,甲醛主要来自于车椅坐套、坐垫和车顶内衬,苯主要来自于胶粘剂中。

  宋广生认为,近几年来,购买汽车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车内空气环境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足够重视,这起案件的胜诉说明部分消费者已经开始重视车内空气环境,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案的胜诉也为今后类似的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案例。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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