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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影星张柏芝将被强制支付百余万违约金

2003年04月01日 06:22

  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电(叶兰 于晶波)与珠海东洋之花广告官司败诉之后,香港影星张柏芝并未如约支付一百二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日称,他们已接到了东洋之花公司要求强制执行张柏芝还款的申请,法院已对该申请予以立案,并已移送至执行机关。

  张柏芝被起诉源于她与东洋之花公司签定合约拍摄沐浴露及护肤品广告,但又同时接拍力士洗发水广告。

  二00一年年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张柏芝在履行与东洋之花公司签订的广告合约期间,为其他公司拍摄了同类产品广告,构成违约,故判决她须赔偿东洋之花公司违约金三百七十万元人民币。

  由于不服一审判决,张柏芝提出上诉,但去年六月,二审法院仍判令张柏芝支付违约金一百二十五万元。

  东洋之花公司称,二00一年五月,他们与张柏芝签订了一份广告合同,约定张柏芝参加“东洋之花”沐浴露及护肤品广告演出期间,张柏芝形象不得出现在中国大陆其它品牌护肤及洗化类产品的广告中;如违反约定,应支付东洋之花公司为拍摄广告的酬金。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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