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残杀无辜者劫持学生作人质 恶魔蒋政国被判死刑

2003年03月31日 15:36

  中新广西网3月31日电 在广西平乐县制造骇人听闻的杀人案后,又窜到校园劫持人质的被告人蒋政国,3月24日被桂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南国早报报道,今年22岁的蒋政国,因向家里要钱开店一事,与父母产生矛盾,产生自杀念头,决意要找几个人“垫底”。2003年2月28日下午,蒋政国到平乐镇月城街骆某家吃午饭,蒋决定将在场的几个人毒死,于是他先将在场的雷某、张某、骆某、黄某4人毒昏后,又将4人一一砍死后逃离现场。

  3月3日上午,蒋政国又携带汽油窜到平乐县二塘小学,劫持学生作人质,该校老师和公安民警巧妙周旋,安全救出人质,成功将蒋政国抓获。

  桂林市中级法院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的蒋政国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一万元。(赵永胜、曹阳)


 
编辑:李淑国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