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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移交上市职能 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难度加大

2003年03月25日 15:45

  中新网3月25日 北京青年报消息,3月23日,香港交易所向媒体宣布,将听从香港政府专家小组的意见,把港交所的上市职能移交到香港证监会下新成立的公司———香港上市局。届时,港交所将彻底丧失核准公司上市的职能,变成单纯的交易公司。

  记者昨日采访了港交所发言人陈涓涓,她告诉记者,2002年11月,香港政府特地派专家就上市事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5个月的考察后,专家小组认为,将港交所的上市职能剥离出来成立单独的公司将有助于提高香港股市的素质,于是向港府提出了在证监会下新成立香港上市局,全权负责申请在港上市的企业的建议,这个剥离将在18个月内完成。而港交所已发文表示同意专家组的意见。

  据了解,新成立的香港上市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处理上市申请,订立和执行有关上市事宜的规则。在《证券及期货交易条例》所提供的法律框架内负责市场监管工作并接受企业问讯。此外,应代表香港与国际发行人及投资者联系,做吸引优质企业来港上市的工作。

  青岛大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徐胜治告诉记者,从专家小组颁布的剥离意见看,此举主要是为了将企业上市与交易两个环节分开,加强决策的合理性。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一般实行注册制和核准制,而核准制度相比注册制要严格,需要专门的核准程序。港交所就是实行核准制的证券交易所,同时负责核准企业上市和负责企业在场内交易使港交所的职能过于集中,不利于监管。

  徐胜治表示,港府此举其实是全球在经历了去年的资本诚信危机后,加强监管的事例之一。

  徐胜治告诉记者,从专家小组的建议中可以看出,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成本有可能提高。如在香港上市局申请上市,按照规定将收取一定的“不超过成本”的上市费用,而在港交所,交易企业还将缴纳相关的商业服务费。而按照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的说法,将不使港交所的赢利能力受损来看,商业服务费用将不低于原先收取的费用。企业的一笔费用变成分别缴纳两笔,上市的成本自然升高。

  另外,对于内地企业来说,上市的难度可能增大,由于上市局挂靠在证监会下,订立的上市条款将可能比以前更加严格,审批手续也比以前要多,对于资产质量打“擦边球”的内地企业,更增加了受阻的可能。


 
编辑:刘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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