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5日电 据深圳商报报道,QFII实施细则于20日正式公布后,其中有关获得QFII资格的投资者投资基金不受比例限制的规定,引起了市场人士的议论。有业内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该规定对于境内投资者来说欠公平,并可能导致合格的境外机构间接突破有关持股比例限制的问题。而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的负责人透露,证监会对有关问题会有一个说法。
持股比例限制可能突破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单个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但业内人士指出,如果QFII的机构购买开放式基金不受比例限制,那么上述规定就可能被突破。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评价中心的胡立峰昨日对记者说,一方面经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买入并持有某只A股;另一方面,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如果与境内机构发起设立合资基金公司,并且大量买入该合资基金公司发行的开放式基金,而有关开放式基金又按照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要求,重仓买入并持有其买入并持有的同一只A股,那么就可能出现上述这种情况。因为按照目前的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人是不受限制的,而且不必公布前十大持有人。也就是说,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可以大量买入其发起设立的合资基金公司所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
胡立峰指出,某个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持有某只A股不会过限,但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合起来就有可能过限。类似情况其实过去在证券公司及其发起设立的基金公司中就出现过,并曾引起投资者的密切关注。
受外资股东荷兰国际集团(ING)委派担任招商基金公司总经理助理和投资总监的陈进贤先生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理论上来讲过限的可能性是有的。但现实中应该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因为,稳健和规范的国际投资机构很讲究风险控制,不会去冒那个险。
有违公平原则?
胡立峰昨日对记者说,从目前的有关规定来看,境内一般投资者和保险公司在购买封闭式基金时分别受到3%与10%的限制,即一般单个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一基金的份额不得超过基金总份额的3%,超过部分须在6个月内卖出;保险公司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为10%。
但按20日公布的QFII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对境外合格投资者投资基金却不设投资比例限制。这对于境内投资者来说显然有欠公平。因为根据WTO国民待遇的原则精神,境内外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方面应该享有同等权利,包括双方的投资比例也应该一致。
有损目前基金的公募性质?
胡立峰指出,目前经证监会批准公开发行的股票、基金等都是公募性质的证券,面向社会大众发行。这决定了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不能不受限制,否则就不是公募,而是私募。所以,国内有关法规规定上市公司须“千人千股”,单个投资者持有单只股票超过公司总份额的5%应该“举牌”,超过30%应该进行要约收购;境内一般投资者和保险公司在购买封闭式基金时分别受到3%与10%的限制。
他说,目前境内投资者在购买开放式基金方面没有比例限制,开放式基金也不公布前十大持有人的情况,就已受到众多市场人士的批评。因为,目前的开放式基金也是公募性质的基金,也应保证信息披露的足够透明。虽然开放式基金规模本身存在易变性,但对投资比例作出限制、定期公布前十大持有人,在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
胡立峰指出,如果让QFII的机构购买封闭式基金也没有比例限制,就会使封闭式基金的公募证券性质也受到影响。特别是,当持有比例过高时,封闭式基金的二级市场走势就可能出现被“控制”的趋势,这对其他投资者而言意味着较大风险。
管理层将出补充规定?
胡立峰强调,无论是对境内投资者还是对外投资者,无论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都不应该没有投资比例限制。所以,估计管理层马上会对有关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或补充规定。
而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祁斌说,证监会对有关基金投资比例的问题近段时间会有一个说法。至于QFII可能突破持股上限的问题会加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