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职称评审未获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王晓华申诉未果后,状告教育部行政不作为。昨日,记者获悉,此案已由北京市第一中院受理,并将于近日在京审理。有关法律人士称,这是国内首次将高校教师的职务评审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王晓华今年49岁,是华中科大的一名讲师,去年她申报副教授未获通过,先后向校方、省教育厅申诉,并向教育部申请复议。据了解,华科大认为王晓华担任讲师14年,没有在学校主持或参加过一项科学研究项目,不具备晋升副教授的必备条件。王晓华对此提出质疑,她称,华科大的这一“框框”没有依据。今年2月21日,教育部下发《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称教师职务评审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学校内部的正常管理活动。3月3日,王晓华向北京市第一中院递交诉状,要求教育部撤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和《华中科技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审定她未能通过教师职务评审的决定。诉状中还称,华科大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是教育部依规章授权设立的,评审结果具有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