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禽兽父子上演“抢亲”戏 淫手竟伸向13岁幼女

2003年03月14日 10:43

  中新网3月14日电  儿子百般蹂躏了一个13岁的幼女,父亲为了让她成为儿子的媳妇,竟和儿子合谋绑架该幼女。绑架途中,父亲竟然也将淫手伸向“儿媳”。南国早报今天报道,最终,这一对禽兽父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贵州省罗甸县木引乡的岑小王和儿子岑万福,于2001年底来到广西田林县百乐乡根标村,经人介绍,租了该屯李某家的山地种玉米。为方便耕种,岑家在山上距李家地棚的不远处起了一个地棚住下。2002年5月15日中午,岑万福趁李某家大人不在,强奸了李家13岁的姨妹陈妹花。事后,岑万福威胁陈妹花不许对其他人说这件事。

  为了达到长期霸占陈妹花的目的,岑万福把绑架陈妹花的想法告诉父亲岑小王。岑小王不但没有反对,还帮儿子出谋划策。父子两人做好分工,由岑小王先带陈妹花走,岑万福随后,打算到田林的百乐街会合,再转道贵州。途中,岑小王也对陈妹花进行了奸淫。为防止别人怀疑,岑小王解开了捆着陈妹花的绳子。

  到了百乐街后,趁岑小王不备,陈妹花拼命跑向百乐街上的亲戚家,路上恰好碰到前来寻找其下落的叔父陈连坤。听了陈妹花的哭诉之后,陈连坤即带她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岑小王见陈妹花逃脱后,慌忙逃窜。不久,岑小王父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法院以岑万福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岑小王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韦敬鹏  覃世默  李高程)


 
编辑:宋方灿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