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电 (记者孙璐朱小央郑珊云)面对灾难,告知还是隐瞒?民众要求在第一时间获得知情权是否合法?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们与相关部门官员就此展开了讨论。
“我亲身经历了今年春节广州‘非典型性肺炎’的恐慌,”来自广州暨南大学的马凯梅委员回忆说,当时,社会上的传言满天飞,民间相互告知“自救”方法,在传言中板蓝根和白醋一时脱销,农历正月初十那天,太过频繁的通讯使得通讯系统瘫痪……当广州市政府和广东省卫生厅向社会正式公布非典型肺炎病情以及患病人数和死亡人数之后,事态即刻就得到平息,大家继而转向于正常的预防治疗工作。
民盟中央委员、广州市副市长陈传誉委员表示,当今社会通讯发达,信息传播工具甚多,速度甚快,民间媒体(例如手机短信息、互联网)的效力不可低估。主流媒体如果不及时作出反应,“民间媒体”就自然会成为舆论导向的主角。其实,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还是有权威的,市民们也是相信政府的。同时,政府也要相信市民们。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简单地采取隐瞒的态度封锁消息如同掩耳盗铃;相反,政府的透明度越高,表态越及时,谣言便越无处藏身,不攻自破。
“大中型城市是社会人口与财富的集中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极易引起广泛的恐慌,引发衍生灾害和次生灾害。”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周铭说。他表示,通过最近发生的事件,政府正在考虑建立起一套处理危机的应变机制。在社会突发事件出现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条不紊地处理化解各种不同的矛盾,并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权威消息,便可控制局面,保持社会的稳定。
许多政协委员认为:不论何时,灾难都不是人们所希望看到的,可是闭目塞听并不意味着灾难不曾发生,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把新闻迅速、翔实地传递给公众,是新闻媒体的职责,也是政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