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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六名代表建议修改《义务教育法》

2003年03月13日 17:57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记者阮煜琳)三百七十六名代表联名提交的有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议案在此间倍受关注,今天,议案主要起草人王斌泰表示,受关注的不应在于议案本身,主要是大家对中国义务教育的发展问题达成了共识。

  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说,来自江苏、辽宁、广西、四川等十二个省区的三百七十六名代表联名提交了这份议案,表明现在从江苏到全国,大家面临同样的问题。

  王斌泰介绍,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议案,最核心的是要解决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问题。《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普九”费用由国务院和各级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但对于由哪一级政府承担却没有明确规定,使得有关部门对法律的执行情况无法作出检查。希望通过修改《义务教育法》,能明确各级政府分担义务教育的费用和责任。

  王斌泰认为,江苏作为中国经济较发达的省份,一九九六年就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有的学校由于办学条件所限,不能完成教学任务;有的学校还有危房的存在,学生的安全都不能保障。

  他说,不解决义务教育的投入问题,就不能保证“普九”工程能够完全实施,即使实施了也还需要继续巩固和落实。

  王斌泰等代表认为,一九八六年通过的《义务教育法》,其实施环境和背景现在已发生巨大变化,国家法制建设、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农村税费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重大改革,所以,继续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期待全面完善中国义务教育制度。


 
编辑:谭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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