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主角王志文指责“遗憾甚多、很不满意”而自上月起就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芬妮的微笑》,因为该片投资方、出品方10日搞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使得这桩旷日持久的“口水官司”达到新高潮。当天,投资方、出品方指责王志文多番言论“缺乏职业道德,不惜牺牲投资方出品方、中奥两国艺术家的共同声誉和利益”云云。
王志文的“各色”早就闻名圈内,但论专业,他还算很投入很专注的好演员。而被王志文指责的《芬》一片的编导,是才气横溢的女名导胡玫、女名编王浙滨。既然双方都不是坑蒙拐骗混事的“裘千丈”,那么这场口头纠纷,是“合作不谐”抑或是胡玫所称的“男女艺术观点不同”,外人原本至多只能做做难断家务事的清官。但此番“炮轰会”的举行,让一贯胃口多变的娱乐受众,对这场已然炒滥的纠纷竟有点欲罢不能。
投资1500万元的《芬》,两周以来在5个城市的票房只有100多万元。眼下正是该片宣传的重要时期,因此,“炮轰会”让人有了联想空间———如果票房不是区区百万而是上千万,这场措辞尖刻的发布会还存不存在?
出品方的言论也很有意思,“他(指王志文)为了表现这种个性,就不惜牺牲投资方和出品方,以及多国艺术家的辛苦劳动、声誉和利益,破坏一个团队组织的新产品,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这在任何一个行业都是不允许的,不允许用个人否定团队,这简直就是一种炒作”。这些话,让人糊涂。在艺术创作中,怎样算是“个人否定团体”?它在艺术范畴内算是个多大的错?艺术创作是不是也该少数服从多数?
出品方的上述言论,恰好印证了此前关于《芬》纠纷的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这是王志文身上的“士风”和娱乐圈的“世风”间的矛盾较量。王志文也许说的就是他对艺术的真实感受,可惜其表达时机与方式让合作方不舒服,尤其是在自己出演的影片推广活动上竟然不说“好话”,这种以个性化和反商业为基调的知识分子“士风”,显然是破坏了娱乐界一切服从资本意志的商业“世风”,矛盾势在必然。
其实,这场“口水纠纷”进展至中期时,王志文已冷漠相对,“我不会回应他们的说法,我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对于这部电影我要讲的话已经讲完了!”———一副摆明了“不跟你玩”的姿态。那此时《芬》片再起波澜,到底对谁最有好处?
说到底,这场恩怨归根结底就是一个问题:你王志文究竟有无与人家签这样的约——说定出席所有宣传活动?说定针对此片的一切言论都必须说好不说坏?如果你王志文对这一切签了、认了,那么,你王志文至今的一切言行,就是错误地“拿人钱却没替人消灾”。但设若没有这样一份合约,那么,王志文说什么都是他自个儿的事,你出品方就算气恼,也无权干涉。因为你只买了他的表演权而没买断他的话语权。
这件事暴露了内地制片业的稚嫩,如合约不够专业、完备及清晰等等。因此,当下之急,与其为可怜的百万票房急赤白脸找一替罪羊(且不说口无遮拦的王志文四处赶首映“秀”究竟又能提升多少票房),不如赶紧亡羊补牢,把下一个合约签成几百页厚。到那时,十个王志文都甭想跟咱摆“不跟你玩”的谱。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小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