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3日电 涉嫌高雄贿选案被延押中的“议长”朱安雄,以及涉嫌为其在选战时买票贿选的前高雄市“议员”郑明进,12日由高雄“地院”依违反“选罢法”判处朱安雄1年10个月,郑明进1年6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朱安雄在本届高雄市“议员”选战时为了寻求连任成功,指示其服务处主任郑明进帮他巩固票源。而经郑明进提议扣除基本票外,尚需以买票方式来稳固票源后,他们二人即商议要以每票500元新台币的代价向有投票权的“选民”行贿。
事后,高雄“地检署”在屡传朱安雄未到案的情况下,即于去年12月21日依违反“选罢法”径行将朱安雄提起公诉,经高雄“地院”在3个月内连开3次调查庭的结果,则认定朱安雄在“议员”选战时确实有以每票500元新台币的方式向“选民”买票的贿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