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三月十一日电(记者董会峰)香港推出新政策,向投资移民招手。
根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十一日通过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海外、澳门、台湾人士在香港投资不少于六百五十万港元,连续在港住满七年,便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鉴于中国内地实行外汇管制,这一计划暂不适用于中国内地人士。
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下午举行记者会,公布了投资移民计划的详情。她说,该计划旨在吸引更多资金流入香港。
新政策适用于外国籍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文件的人士、台湾居民。
计划规定最低投资额为六百五十万港元,而有关投资须投于房地产和金融资产两类认可投资工具。香港当局会订立关于投资管理的规定及适当的“转换投资项目规范”,以确保资本投资者获准在港逗留期间,不会减低计划所订下的投资。
遵守相关“规范”,资本投资者及其家眷连续通常居港不少于七年,并以香港作永久居住地,便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叶刘淑仪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不肯预测六百五十万元对海外人士到底有多大吸引力。但她认为,香港低税制、安全,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计划比较,香港的计划在认可投资工具的选择上更有弹性。
叶刘淑仪还说,由于内地实行外汇管制,新政策现阶段不适用于内地居民。不过,港府会继续与内地有关部门磋商,不排除将来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