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记者齐彬)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表示,五年来,中国法院积极进行法院改革,《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三十九项改革任务绝大部分已经完成。
这三十九项改革任务主要包括:
——改革完善审判方式。五年来,法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推行以公开举证、辩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实行法官开庭穿法袍、用法槌制度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制度。
——改革完善诉讼制度。五年来,中国法院推行诉讼证据制度改革、诉讼费用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司法救助制度。
——改革完善审判机制。五年来,法院对审判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推行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合议庭职责。最高人民法院还基本完成了海事法院管理体制改革。这些体制创新,对排除干扰,确保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完善法官管理制度。五年来,高院和大多数地方法院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审判部门得到充实,法官队伍的知识结构更趋于合理,最大限度地把好“进人关”,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