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港澳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林郑月娥:新来港住满7年者申领综援是合理规定

2003年03月10日 17:13

  中新网3月10日电 香港社会福利署署长林郑月娥今日表示,人口政策专责小组建议新来港人士要住满7年,才可申领综援是合理的规定。

  林郑月娥强调,对于一些未符合资格但有真正困难的个案,港府将运用酌情权予以豁免。目前约有700宗涉及在港居住未满一年的受助个案。

  林郑月娥是在今日出席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时表示,综援由港府一般收入支付,以住满7年作为资格的基础,反映了一个居民在一段持续的时间对香港经济的贡献。

  她说,为了让18岁以下新来港儿童尽快融入社会,将豁免他们住满7年的规定。事实上,有关建议实际放宽了现行新来港人士不论年龄,均须符合居港满一年的规定。

  林郑月娥指出,更改申领综援资格是行政措施,需要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才可执行,实施日期未定。但已在港的新来港人士不会受影响。


 
编辑:秦欣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