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解放军代表团在发言中表示,要努力完成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双重历史任务,实现军队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
代表们表示,要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不断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解放军报》今天还回顾了九届全国人大期间解放军代表团提出的一批有关国防建设立法的议案。这些议案包括:
--尽早制定颁布《军人保险法》。每年几十万名官兵转业、退伍到地方,他们的养老、医疗保险问题需要妥善解决。九届全国人大期间,岳宣义等三十多位军队代表提出此议案。一九九八年,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国家首次发放军人伤亡保险金。二00一年,《军人保险法》列入中央军委"十五"立法规划。目前,军队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军人保险法》的起草工作。
--修改《兵役法》。一九八四年起施行的《兵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为此,九届全国人大期间,粟戎生、何善福等代表提出此议案及具体修改意见。一九九八年,中国《兵役法》实施十四年来首次作出缩短义务兵服役期限、改革志愿兵服役制度、拓宽退伍军人安置渠道等重大修改。
--出台《海域使用管理法》。随着海洋开发密度、强度的加大,海域开发无度,资源浪费,加剧自然环境恶化,国有海域资源性资产严重流失;严重干扰人民海军完成海防任务,直接影响国家安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张序三等三十五位军队人大代表提交此议案。二00一年底,《海域使用管理法》通过,自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标志中国的海洋使用与管理逐步走上法治轨道。
--尽快出台《国防动员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有组织、高效率的战争动员,必须有权威性、操作性强的动员法作保障。九届全国人大期间,张文台、丁寿岳等代表建议依法规范社会各方面在国防动员中的责任。二000年,《国防动员法》起草领导小组成立;从二00一年起,《国防动员法》起草工作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