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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院长重申,要切实维护华侨华人合法权益

2003年02月28日 08:31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安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二十七日重申,侨胞回祖国内地投资是对祖国建设和发展的巨大支持,我们要切实保障侨胞的合法权益,使侨胞不仅感到人身、财产是安全的,而且当遇到法律纠纷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切实保护。

  香港华侨华人总会会长古宣辉二十七日下午率团专程来到最高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赠送了一块写着“依法护侨,公正廉明”的匾。古宣辉会长感谢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对涉侨案件的关心和重视,使许多涉侨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维护了侨胞的合法权益。

  肖扬院长在接见代表团时称赞香港华侨华人总会为祖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他说,侨胞在内地投资,国家是采取积极鼓励和依法保护政策的。早在一九九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国务院还制定了《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按照规定,如发生投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办法解决。多年来,人民法院在审理涉侨案件中,能够做到依法公正,不偏不依,保护了侨胞的合法权益。

  肖扬院长也坦承,内地法院的办案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地区的个别基层法院,办案质量不那么高,个别一审案件也可能不是那么公正。他说,既使出现这种情况,内地法院可以通过二审上诉程序进行纠正。同时,内地的审判制度还保留了再审程序,发现一审、二审裁判不正确的,还可以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他强调,侨胞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得到有效保障的。对此,请华侨华人放心。

  今天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的香港华侨华人总会代表团成员有陈金烈、王绵彪、胡国赞等,共计十五人。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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