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燃烧的岁月》中燃烧的激情,被剧中、剧外所一致赞赏的激情,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激情呢?
我想,凡是看过该剧的人,都会对打了半辈子仗的石光荣,一旦无仗可打的失落感留下深刻的印象吧?可以这么说,打仗已经成为石光荣的“生命能量”。当这种生命能量不能得到正常释放时,它就会以一种扭曲的方式给以实现。石光荣在家中所有的无事生非,都可以做如是解。我觉得,战争,是一种非常态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把这种非常态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放入常态的环境中,这种方式就蜕化变质为一种极端;相应地,其激情也就蜕化变质为一种偏执。不加辨析地对这种非常态方式及其激情偏执地给以留念与执著,也就是很可以质疑的了。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1966年兴起的“十年浩劫”,其时人们情绪的亢奋,其时人们的激情,还恍如昨日。
石光荣的激情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他自以为自己是正确的而强迫他人必须接受,并因了对家人的爱而在强迫中表现出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著与情感的火热。这在他婚前对褚琴的追求,婚后对褚琴的改造以及他强迫大儿子当兵中,有着最为典型与鲜明的体现。对此,剧中与剧外也是一片的认可与赞叹之声,而在我看来,这实在是应该痛加批判的。原因有三:
第一,能不能把自己的正确视为是唯一的存在?我们为什么不承认人生形态多样性的合理?我们为什么要用一种人生形态来奴役另一种人生形态?个体生命都是平等的,他们都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在进入了21世纪,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起码的人道主义情怀,那实在是不可理喻的事。
第二,不能因为自以为自己是正确的,就有了强迫他人服从自己意愿的理由。个体生命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相互承认、理解、认同的关系。但是,在《激情》中,我却丝毫没有看到石光荣在行使自己的意愿时,问过自己“其他人会受到什么影响”。石光荣对褚琴的“求爱”“求婚”,哪里是求爱、求婚,分明是“霸爱”“霸婚”。
第三,并不是由于爱的真诚而产生的精神的执著与情感的火热都是可爱的、应该歌颂的,偏离了对其他个体生命的尊重,精神的执著只能把自己与他人逼入人生的死角。石光荣的执著与火热就是如此。时至今日,仍有人被这种执著、火热所迷惑。
《激情》准确地描述了一个历史阶段爱情的真实形态,但却未能揭示爱情的真谛所在。作品对石褚之间的爱情是持赞赏态度的。但是,难道褚琴为了“虚构的集体”的利益而需要牺牲自己的个性情感能被称之为爱情?难道褚琴在进入人生暮年时,作为女人,才恍恍惚惚地知道“什么是男人”,这样的情感经历也能称之为爱情?
《激情》是把激情与光荣与英雄视为一体的,但如上所述的激情有什么值得光荣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说与屏幕中的英雄,阳刚之气总是与粗鲁、蛮横、野性、不近人情结为连理。石光荣也是这样。与战友比赛吃土豆几近撑死,不重现代书本知识,不让孩子上大学,炫耀借一根木棍翻越障碍物,炫耀单打格斗的技巧,又算什么英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不从外在而从内在的质感、力度上表现英雄的阳刚之气呢?
来源:《社会科学论坛》2003年第1期(原载光明日报文摘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