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3日电 北京市已制定新的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籍改革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率先在海淀、房山和大兴区的三个派出所试行,4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实施。
新华网消息,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2月22日在北京市郊区工作座谈会上说,这一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第一,2003年1月1日以后本市农业户口妇女所生的小孩,可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自愿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第二,本市农业户口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及经教育部门确认的职业高中的在校生,可自愿转为非农业户口。
在此之前,北京市出台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规定“在本市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规划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这一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从1999年开始,北京市在全市33个中心镇开展了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01年底,共为3.3万名郊区农民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引进各类项目1282项,吸引配套资金69.7亿元,安排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3.6万人。
马振川表示,北京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经市政府批准的郊区中心镇的户籍制度改革指导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适合首都经济发展的项目、人才在郊区落户,使户籍改革政策更有力地支持郊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