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21日与公务员团体就公务员减薪一事达成共识,即同意将全体公务员的薪酬,减至1997年的现金水平。也就是说全体公务员从2004年1月1日起,分两年减薪6%。这个方案将提交特区政府行政会议审议。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21日就公务员薪酬问题对此间新闻界表示,特区政府与公务员团体就公务员减薪一事达成共识,一方面反映出公务员采取负责任的、积极的态度协助政府解决财赤问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公务员与政府之间良好的伙伴关系。
董建华说,这次减薪能够达成共识将有利于维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他们的士气,进一步提升政府运作的效率,有助于特区政府在削减开支方面的努力。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说,这个共识基于对《基本法》最稳妥的理解和作为政府政策是最大的减幅。香港特区政府将通过立法实施减薪,由2003至2004财政年度及2004至2005财政年度分期实施,第一期在2004年1月1日开始3%,其余一半在2005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