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湛江最大一宗走私贩毒案6名案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3年02月19日 16:57

  中新网2月19日电 湛江市中级法院18日对湛江有史以来最大一宗走私、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6人被判处死刑,其中1人缓期2年执行。

  新华网报道,据公诉机关指控称,2001年10月中旬,被告人余武、梁康设、潘基、谭烈四人在廉江密谋去云南瑞丽中缅边境贩运海洛因。10月20日,余武与梁康设前往湛江找到被告人陈雄志,商量由陈出资交由潘基带去瑞丽,余与梁则负责联系、购买毒品运回廉江。

  同年12月11日中午12时许,陈雄志带刘强来到廉江市,从余武手中提取了8块重2799克的海洛因。在经过廉江收费站时,陈与刘被民警人赃俱获。随后,民警又在余某家将余武抓获,并从其住处搜出海洛因28块重9692克。

  湛江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武、梁康设、潘基和谭烈以牟利为目的,与缅甸毒贩勾结,从境外非法携带毒品进入云南边境,贩卖海洛因12491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雄志伙同他人贩卖海洛因12491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刘强帮助他人运输海洛因2799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余武、梁康设、潘基、谭烈、陈雄志、刘强等6名被告人死刑(其中刘强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对收缴的12491克海洛因予以没收。(完)


 
编辑:叶晓刚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