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9日电 中国教育部日前下达了做好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高考时间前移一个月引起考生和家长的关注。
据解放日报报道,此外,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称,今年的高校招生工作出现三大变化。
——考生要踏准时间“节拍”
通知指出,从今年起,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提前至6月7日开始。由于高考时间提前,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时间表也有相应变化。从上一阶段全国卷和往届生高考报名情况来看,有的考生还没有踏准“节拍”,延误了报名时间。所以需要提醒考生,要密切关注有关报名、咨询活动、填志愿、加试等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当然,考生也不必因此而造成心理过分紧张。
——体检由“刚性”变“柔性”
通知指出,中国原来执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已不适应当前新的形势和要求。今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各高校在《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但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有关人士认为,体检由“标准”变为“指导意见”,可以看出高校招生中的体检工作已由“刚性”变为“柔性”。这也为更多的考生提供了上大学的机会,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招生章程变“招生承诺”
通知指出,要依法规范和完善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的编制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内容简明扼要,文字表述准确,使招生章程真正成为高校对社会做出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真正成为高校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真正成为社会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高校招生行为的重要依据。
有关人士表示,教育部还首次列出了高校招生章程的内容,包括: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专业招生人数、录取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10多项。在各个项目中,还规定了许多子项目,如校址中,就要注明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因此,考生在参加有关的咨询时,必须认真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考生发现实际情况与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有差别,可以向学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