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9日电 深沪证交所决定自2003年3月3日起,下调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由目前的0.01元调整为0.001元。
沪深证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调整封闭式基金报价单位,将增强基金交易价格与基金净值的相关性,更好地反映基金单位净值的波动。调整到0.001元后,交易价格更接近基金的真实价值,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增大投资者的获利机会,也可以改善目前基金市场交易不旺的状况。另外,此次调整将消除基金交易中因某些原因出现的"夹板"现象,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有负责人指出,基金报价单位的下调,意味着投资者买卖基金成本的降低,这将直接促使基金交易的活跃,缓解基金交易的折价窘境和发行困难,对基金市场的发展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关于调整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所决定自2003年3月3日起将基金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由0.01元人民币调整为0.001元人民币。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和投资者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三年二月一十九日
关于调整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通知
为适应基金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所决定自2003年3月3日起,将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由人民币0.01元调整为人民币0.001元。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和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