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9日电 粤海铁路去年通车不久便爆出腐败案件。信息时报今天报道称,日前,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计划部部长陆汉章,被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刑10年6个月。其退赔赃款人民币496375元、美元1204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1年间,陆汉章在担任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副部长、部长期间,利用参与和经手粤海铁路通道有关工程招标的职权之便,先后19次收受有关单位和他人送给的人民币489800元,美元2000元。
法院认为陆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数额较大,但考虑到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较重的犯罪事实,并能积极退赔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法院在定罪量刑时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贪官档案
陆汉章,男,1948年生,出生于湖北,文化程度大专。1999年11月起开始担任粤海公司计划部副部长,2001年8月升任部长,2002年8月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新闻回放
贪官辩称 投标送钱是“惯例”收钱是“身不由己”
2003年1月21日,陆汉章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检察院指控:陆在先后担任计划部副部长、部长之时,把粤海铁路招标通道工程当作“发财”的良机,并且来者不拒,先后违法收受投标单位”红包“达100多万元,其中检察院认定的犯罪是48.98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更为严重的是,因投标单位都把贿送的钱打入建设成本,则其竞标成功后会否在工程中“充水”,让人担心。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陆汉章居然承认了指控的事实,并说投标单位送钱是“惯例”,又因长期的工作关系与一些投标单位有了“私人感情”,加上他们一直坚持不懈地送,他身不由己”就收下了,后又因工作太忙“没有时间”退回去;而更令人好笑的是,陆居然在庭上说他的行为不是“犯罪”,理由是他并没有为送钱的投标单位谋利,只是工作上对招标问题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