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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辖有异议 余秋雨名誉侵权案移送东城法院

2003年02月18日 10:41

  中新网2月18日电 因《北京文学》杂志编辑肖夏林在文章中写著名作家余秋雨"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余秋雨以肖夏林侵犯自己名誉权为由,近日向北京市宣武区法院提起诉讼。

  据正义网消息,余秋雨在起诉书中否认了接受豪宅之事,并要求肖夏林公开承认该言论是无中生有,以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肖夏林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2月11日,法院因管权异议作出决定,将该案移送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原被告双方对宣武法院的决定均无异议。(甄红)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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