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1日电 中国足协最近对一些行贿的俱乐部和中间人进行了处罚,那么这些俱乐部和中间人是否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昨天,记者为此询问相关法律界人士,他们认为这些俱乐部和中间人无疑都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根据足协的处罚决定,山东鲁能、上海申花、浙江绿城、江苏舜天、大连实德、青岛颐中等六家甲级俱乐部分别受到了30万到80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然而罚款就能让这些向“黑哨”们行贿的俱乐部逃离法律的制裁吗?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李大中律师表示,足协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并不妨碍司法部门对这些俱乐部的法律追究,只要司法部门决定追究此事,那么一切都需要走正常的法律途径,各方面都还会接受相应的调查。
在处理俱乐部的同时,足协也给六名“中间人”做出了“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并各罚款十万元”的纪律处罚。而一旦追究法律责任,这些人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呢?李大中说:“这还要看这些人在具体个案中扮演何等角色而定。比如说,如果只是在行贿俱乐部和受贿裁判之间担任送钱、跑腿的角色,那么他应该不会受到什么追究;而如果他在当中起到一个联系双方,为行贿、受贿双方牵线搭桥的话,那肯定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另外,李大中告诉记者,以个人名义行贿裁判,司法机关对其量刑将会比作为企业法人要重一些。
对于司法机关是否会继续追究这些行贿俱乐部和个人的责任?昨天,宣武区检察院起诉二处的董处长告诉记者,宣武区检察院只负责侦查审理龚建平受贿案件,将不会继续调查这些涉案的俱乐部和中间人。不过,这些涉案的行贿俱乐部和行贿者将会被案发当地检察机关进行侦查起诉。这里成了“黑哨”梦想破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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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处罚涉及“黑哨”人员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1月31日向各会员协会和俱乐部发出一份处罚决定,对涉及“黑哨”的六名“送钱人”处以“终身禁赛”,另有六个相关足球俱乐部受到罚款处罚,六位俱乐部总经理被严重警告。
中国足协的处罚决定包括:“对替俱乐部(向裁判)送钱的方信终、蒋玉峰、潘强、韩龙、刘雨涛、于敬崟等六人,给予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并各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对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上海申花俱乐部、浙江绿城俱乐部给予罚款8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青岛颐中足球俱乐部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对在涉及不公平竞争事件中负有管理不善责任的山东鲁能俱乐部总经理董罡、上海申花俱乐部原总经理郁知非、浙江绿城俱乐部总经理沈强、江苏舜天俱乐部原总经理潘强、大连实德俱乐部总经理徐明、青岛颐中海牛俱乐部总经理秦宁等六人给予严重警告的处罚。”
中国足协的这份决定称:“经调查,在近几年全国足球联赛中,有的俱乐部采用不同方式和手段给裁判员送钱,以牟取不正当利益”,并认为“以上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体育道德和公平竞争精神,破坏了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
绿城俱乐部总经理沈强:
足协做事程序有问题
宋卫平的手机始终处在关机状态。(自从龚建平被判刑之后,宋卫平不仅不接外地记者的电话,就连杭州一些和他相熟的记者们的电话也不接了。)记者又拨通了绿城俱乐部总经理沈强的电话。
记者:对于足协的处罚,能谈谈绿城俱乐部的意见吗?
沈强:我个人现在不方便发表意见,俱乐部打算开个董事会,统一一下意见再公开对外表态。
记者:什么时候开这个董事会呢?
沈强:本来打算我从北京回来以后今晚开董事会的,但现在我也没有打通董事长的手机,估计得明天开了。记者:看来,不止是记者找不着宋总啊。沈强:要不你明天晚上再打电话采访一下我们的董事长,那个时候我们应该有个统一的意见了。
记者:就不知道能不能打通。我听说俱乐部有三种意见:一是,买裁判的俱乐部很多,这次只处理六家不公平;二是裁判只要交代清楚就可以既往不咎,俱乐部却受到重罚不公平;三是通气会应该是在处罚前进行,现在先处罚后通气,是“马后炮”。这当中有绿城俱乐部的意见吗?
沈强:这应该是这六家俱乐部的一致的意见吧,足协在做事的程序上确实有些问题。
记者:龚建平被判刑后,绿城俱乐部内部从情绪上有什么变化吗?
沈强:非常复杂,包括我自己,心情都非常复杂。别的都不好说什么了。
记者:听说处罚结束以后,从此龚建平的案子就和绿城俱乐部没有关系了,有这种说法吗?
沈强:这可不是我能说的,不好说。
反黑斗士陈培德:
会以省足协的名义发表意见
打通浙江省体育总局局长陈培德的电话时,老先生那边气喘吁吁的,估计是在锻炼。“我个人还是不发表意见吧?”听到记者说起中国足协的处罚,陈培德在电话那边对记者说,这已经是他在春节前后第三次对记者说不发表意见了,他有些不好意思。“但我们会以省(浙江省)足协的名义用书面的形式给中国足协发一个意见过去的,这样更对口一些。”陈培德接着说,显然,这个人送“陈大炮”的老先生已经逐渐开始注意方式方法了。
“大年初一,我们就收到了中国足协的传真件,我也是那个时候知道他们作出了这个处罚。昨天我们开会讨论了,意见正在起草当中。”
陈培德告诉记者,他个人的意见应该也都在这份书面意见里了。“那么大概是什么态度呢?”记者追问。“对于足协的处罚,我们有支持也有保留,处罚是应该的,但我们在罚款的额度和内容上有保留意见。”
孙子兵法
足协处罚太“毛毛雨”
所有给龚建平送过钱的俱乐部都过了一个好年,因为中国足协的一纸罚单像下了一场“毛毛雨”。
“不就是罚了两场赢球奖金吗?”有人一定在暗喜。的确,40万是甲级球队的一场赢球奖金,而且还是足协规定的数目,所以无论是50万还是80万的罚金,对这些花钱买了裁判的俱乐部来说,都不算是什么损失。甚至比他们所期望的处罚还要轻了很多很多。
在中国的联赛当中,一个冠军的商业价值是无法估量的,而一支球队一旦降级,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同样是巨大的。但是,为争冠军和为避免降级而行贿的代价也是不大的。
可以想见,在公布了这样一个处罚之后,中国的联赛将乱成什么样子。
意甲豪门AC米兰队有因为打假球被降入乙级的经历,法甲劲旅马赛队由于在本国联赛中收买对方球员,不但被直接降级,甚至连欧洲冠军杯的奖杯也被收回。上面的一切,只与足球运动本身有关。如果扩大到法律的范畴,受贿者被判了10年,行贿者该当何罪相信谁都应该知道。
龚案后续
王冰没探望过龚建平
对于龚建平的近况,王冰律师说,从法庭判决至今,也就是春节期间,他没有去探望过龚建平,至于上不上诉、何时上诉,王冰说:“上不上诉决定权不在我,而是由我的当事人决定是否上诉。”当问到上诉的截止时间时,王冰表示:“法院具体什么时候给龚建平发的判决书我都不知道,所以也就不清楚什么时候到截止时间。”
据记者了解,宣武区法院进行审判之后,龚建平的妻子曾表示,将不会上诉,安心服刑,并争取减刑。
对于足协对数家俱乐部以及所谓“中间人”的处理决定,“黑哨”龚建平的代理律师王冰表示,足协的处理决定,他并没有看到,而且作为龚建平的代理律师,他也不便发表什么看法。
王冰表示,自己没有看到春节期间足协的处理决定,当记者大致向他介绍了一些情况之后,王冰表示:“作为一个当事人的律师,我不便发表什么评论。”随后记者问,既然受贿方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那么行贿方是不是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呢?王冰对此回答说:“公平不公平我也不好说,但法律上确实有行贿、受贿都要受到制裁的规定。不过这件事执法部门具体是怎样考虑的,我也不知道。”
中间人资料
于敬崟
大连足球协会副秘书长、竞赛部主任、中国足协裁委会常委、讲师、大连足协裁委会主任。1976年起从事足球裁判工作;1988年,32岁的大连市体委足球办公室成员于敬崟首次被国际足联批准为国际足球裁判,成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国际裁判。
刘雨涛
来自前卫体协的国际级裁判。
潘强
原江苏舜天俱乐部总经理,2002年离开俱乐部,目前供职于南京一家健身会馆。
蒋玉峰现山东鲁能俱乐部综合部主任。
方信终
曾在浙江绿城俱乐部工作。
韩龙
曾在江苏舜天俱乐部工作,主要就是做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