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1日电台北“地检署”两度抗告台北“地方法院”驳回“中华开发董事长”刘泰英声押案,10日第三度作出裁定,认定刘泰英涉背信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嫌,准许检方羁押刘泰英。
据岛内媒体报道,检方表示,近日将尽速提刘泰英与在押的谢生富、李明哲对质,并择期约访李登辉,查明刘泰英掌管国民党“民生建设基金”的涉案情节。
刘泰英在听到裁定后,一脸错愕地说:“押我没有理由”随即被带至拘留室。
据报道,法庭裁定羁押刘泰英的主要理由,是认为刘泰英认购“台凤”等公司股票收受的回馈金,部分进入他个人、儿子、学生等人帐户,确有“诸多可疑和难以自圆其说之处”;且自前次开庭审理后,刘泰英方面有积极干扰证人举动,有“湮灭证据之嫌”,符合羁押事由。
刘泰英的委托律师张权表示,他们还会提出抗告。刘泰英辩护律师张权说,“地院”认为,刘泰英涉嫌侵占背信,且有干扰证人迹象,台北“地院”决定收押禁见。张权说,声请理由还有涉嫌贪污。
据悉,该项裁定直到10日晚上8时多才发出。
李登辉10日晚间知道此一消息后,感到非常“惊讶”,他还反问记者:“收押,今天是吗?我不知道!”,但未对此事多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