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湖南科技报报道,对“未成年人父母双亡如何确定其监护人”这一问题,有关专家对此作出解释。
解释说,对于哪些人能够担任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6条明确规定: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该法规还指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