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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

2003年01月29日 06:43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刘长忠)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恪尽职守,强化监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针对部分领域和行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中国政府及时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通知称,要依法强化登记注册,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前置审批的规定,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质审查,坚决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市场主体堵在市场门外。针对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对经营范围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尤其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并建立单独的“经济户口”,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认真开展清理整顿,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集中开展取缔无照经营的活动,严厉查处“三无”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章经营;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市场主体影响安全生产、消费的违法违章行为;重视立法立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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