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3日电 即将出版的台湾《商业周刊》统计出台金融界“十五大金融弊案”,而这些弊案,涉及淘空新台币2000亿且涉案人均未受到法律制裁。
台司法主管部门于日前公布议处8位积延审案的法官。《商业周刊》指出,根据统计,至2003年1月17日,金融弊案移送案件共有104件,涉案人高达621人,侦办起诉的60件中,一审判决者却只有一半。
《商业周刊》调查发现,列管的重大金融犯罪案中,单前十五大涉嫌淘空台湾金融根基的“经济恶棍”,所淘空的社会成本不但高达千亿,侦诉审理期也动辄拖上几年,其中,“包括曾正仁、侯西峰、陈政忠等人,不仅光鲜亮丽不受影响,更活跃政商圈,没有任何人伏法受惩。”
《商业周刊》专访台“司法院长”翁岳生和“法务部长”陈定南,交叉讨论台湾司法积病。陈定南继续呼吁“速审速决”,并抨击法官怠惰,导致案件“沉睡”法院,而法官轻判又造成犯罪投资率高,根本毫无吓阻作用。
翁岳生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则辩称,审判前的警调搜证不全,法官也难判案。他进一步断言,台司法制度如果再不改,“台湾司法将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