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河南工人日报报道,河南新安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嫌介绍贿赂犯罪的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郭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郭某是新安县南部一个小山村的农民,2001年春节前至2002年8月,被告人郭某自称与新安县扶贫办某领导关系甚好,可帮忙争取到扶贫款,先后介绍5个村会计、村委会主任向县扶贫办某领导行贿现金共计21000元及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介绍贿赂罪。(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