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6日电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五年来,辽宁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3人次,其中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72人次,免去职务23人次。
另外,辽宁省九届人大常委会还任命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人员250人次,免职125人次;接受本届全国人大代表辞职2人,补选全国人大代表2人。
为加强反腐败斗争,辽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决定,罢免、停止了慕绥新的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马向东的省人大代表职务,许可批捕了涉嫌犯罪的省人大代表。
根据辽宁日报的报道,为进一步加强人事任免工作,针对任用法院、检察院法律职务人员存在的缺陷,常委会建立了任命法院、检察院法律职务人员的任前考察制度。(谢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