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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面纱待揭 媒体称“国资委”架构轮廓初现

2003年01月16日 10:25

  人们对于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期盼,亦如寒冬大地对春天的期盼。正像一位年轻学者所言,国企改革走过了20多年,从“政企分开”到“放权让利”,再到“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方面面终于达成共识:即国有出资人的到位是国企改革实质性突破的重要环节。走出这一步,海阔天空。

  神秘面纱待揭

  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论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在方向明确的情况下,人们更注重于操作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有报道说,国家计委在中共十六大召开前已受命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框架进行论证,并提出了一套方案。该方案在考虑法律框架时,首先确定了中央和地方管理框架,在中央和地方建立国资管理部门,但名称未定。据相关人士介绍,这套方案是将国资机构作为国务院的强有力的政府部门,在讨论决策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时起协调作用。

  另外,国务院体改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党委书记李保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新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是政府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不纳入政府序列,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资局,它可以叫国资委,也可以是其它名称。

  还有报道说,国资体制改革将涉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组部、中央企业工委、人事部等8个部门,原来分散在这些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可能会放到一个部门,即可能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媒体的众说纷纭,又迟迟不见实施方案的“庐山真面目”,更为国资委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职能渐趋明确

  在上述提到的8个部委中,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频频出镜,而其它若干部委或机构则始终默默无闻。不过,2002年12月28日新华社的一条消息打破了这种格局。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对12月27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工委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中央企业工委成立三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改善企业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在保护国有资产、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惩处违法违规现象等方面功绩显著。《批示》要求“务必坚持不懈,再接再厉,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奋斗到底”。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郑斯林也在会上表示,要努力提高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深化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做好监事会工作。这是否向我们透露了一些信息?记者据此进行了一番了解。

  有知情人士透露,中央企业工委也提交了关于国资体制改革的方案。而且从中央企业工委目前组织结构来看,可能更接近国资委的构架,只是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加以完善而已,因此,有可能实现对接。

  在中央企业工委大楼门口挂着两块牌子,一块是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另一块是国有企业监事会,可以看作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中央企业工委是中央派出机构,国有企业监事会是国务院派出机构,其身份、地位特殊。中央企业工委的职能从郑斯林的讲话中即可以看出;而监事会的职能是以财务为核心,通过查账,核实国资真实性,发现企业可能造成的国资流失问题,及对企业经营业绩作出评价,对企业领导班子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据知情人介绍,理想的模式是一个由高层人士组成的议事机构,下面设一个执行部门。人们对于国资委职的能预期是:制订国有资产营运战略方针、结构调整方向和投资发展规划,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选派和更换国有资产营运主体的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考核国有资产营运主体的营运业绩,决定国有资产营运主体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等重大事项。

  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是: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状况,建立起管市尝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让地方政府代表国家更充分地履行出资人职能,组建竞争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搞活国有资产经营,具体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监督体系,强化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者的管理和监督。以后,中央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管很少数的中央企业,很多没有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中央级企业将会下放到地方,中央尽可能管很少的企业。到省一级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企业可以再分级。中央不干预地方决定。

  据介绍,下一步机构改革与上一次不一样了,上一次是“撤”,这一次是“并”,即职能的整合,减少部委之间职能的交叉。整合为分管宏观调整,内外贸易、公共财政等部门,而管理国有企业的将只有国资委一家。出资人职能从法律上看,包含三个方面:重大人事任免权、重大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显然,出资人的三项权力已十分接近所有权。

  诸多新难题仍需破解

  当然,国资委建立后也将面临一系列新的难题,主要包括:新机构建立后,怎样才能真正实现政资分开,防止行政复归?如何重新界定原相关部委的职能?新机构能否解决国资管理的所有问题?国资委与运营机构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怎样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尤其是激励机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谁来监管国资委?如何考核评价国资委的工作?

  有权威人士透露,作为2002年立法重点的《国有资产法》草案由于与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论述存在着一定距离,目前还在作重大的修改,估计年内难以出台。

  有消息说,今年3月“两会”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可望正式揭开面纱,“一季度机构改革具体出台,二季度机构和人员基本到位”。到那时,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幕将会徐徐拉开。

  其实,由谁来执掌国有出资人的大权并不重要,人们关心的是它能否再续写“春天的故事”。(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杜蘅)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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