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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三大法规出齐 央行人士:“操作性很强”

2003年01月16日 09:41

  中新网1月16日电 昨天,中国央行又公布了《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连同前两天连续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已经构成中国“反洗钱”的三大坚强防线。

  据悉,“反洗钱”三大法规都将于今年3月1日起执行,金融机构对所有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记录,都将自交易日起至少保存5年,未按要求保存、记录、上报和泄密的金融机构都将受到严惩。

  在昨天出台的《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最容易导致资金流向海外的外汇作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其中“当日存、取、结售汇外币现金单笔或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以转账、票据或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交易进行,个人当天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10万美元以上,企业当天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50万美元以上”的都属于需要监管的大额外汇交易。而可疑外汇交易则涵盖“居民个人在境内存入大量外币,在境外进行大量资金划转或提取现金”等31种可疑情况。另外,对“居民个人办理个人实盘买卖业务时,频繁转换币种,明显不谋求盈利”等24种涉嫌洗钱的行为,金融机构应及时进行核查并上报。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央行有关人士表示,关于“反洗钱”的法规已全部出齐,这三大法规也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编辑:张明

相关报道:央行第3号令:监测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全文) (2003-01-15 14: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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