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昨天,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罢免安徽省原政法委副书记李和中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鉴于李和中有收受贿赂等错误事实,已经涉嫌犯罪,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罢免李和中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