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海归博士自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来广泛关注,海归“水土不服”的老话题又重被提及。众多评论中,笔者注意到,不少论者呼吁改善国内高校的学术环境,为海归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与此同时,也要求海归们现实些、坚强些,不要走极端。
我不清楚这名海归博士的遭遇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海归的“水土不服”问题,并进而引起高校的重视。以我的观察,在众多高校校领导那里,是很难有海归“水土不服”的认识的;反过来,海归“水土很服”倒成了时下高校与学术界的新趋势。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77.7%的部属高等学校的校长、84%的中国科学院院士、75%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和62%的博士生导师都有留学经历。由此可见,海归中“成功者”甚多,执掌国内高校的校长大多是“海归”,以他们的经历看,怎可得出“海归水土不服”的结论呢?
本来有个基本逻辑:这些海归校长们在国外大学接受了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也见识了国外大学的管理,或多或少会在国内大学的管理中借鉴现代大学制度的经验。但这个基本逻辑,却没有成为现实。与之相反,“海归经历”在海归校长身上的印迹,很难觅得。
这就不得不提到“水土很服”的问题了。这些年来,有的“海归”一回到当前的高校制度中,就“如鱼得水”。概括起来,有两种情形:
一是在海外功成名就者。他们是近年来高校争相“引进”的海外杰出人才。此类引进,大多不为所有,但为所用。被引进者不需全年工作,每年工作两三个月即可——重点不在让他们亲历教学、科研,而是用其头衔,参与联合申请课题、评审学科或者报奖,并称这为学校作出的贡献远远大于教育科研的作为。于是两下之间协议达成,高校迅即获得一位“大师级”人物,由此构建“团队”,获得课题,而该人也心领神会,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好处,毫无水土不服之感。
二是对国内高校办学体制与学术体制深入研究者。他们对国内高校的运作、领导的喜好,了然于心。回国决然不提什么学术自治、教授治校,而是动辄把书记、校长挂在嘴边,时常跑行政机关办公室,汇报科研设想、畅谈科研规划,并及时呈上科研成果。把国外的经历进行适当的美化自不在话下,在国内进行研究时,还识时务地把研究成果与相关领域的领导进行“深度合作”。如此这般,不一会儿工夫,就成为领导的红人。
以上两类海归,或许不是海归中的大多数,但却对当前的高校学术研究有很大影响,并影响另外一些海归的命运。从“水土不服”到“水土很服”,不是水土变了,而是人变了。这种转变,令人思量。在这两类海归的夹击之下,本想回国有番作为的海归,有的退却;还有已经回国的,却因把在国外的“坏习惯”带回来(也被称为“学呆了”),处处不适应。有网友就针对浙大博士遗书中所称“国内学术圈的现实:残酷、无信、无情”发表感言,说其缺乏对国内学术圈的基本了解,太过书生气,太过理想化了。
在国内学术环境不变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海归“水土很服”,已经让“水土不服”成了异数。这更加剧“水土”改造的难度。此番浙大博士的自杀,在其他海归不存在水土不服的背景下,很有可能作为独特的个案,被教育部门与学校更多地从其个人方面找原因,于办学与学术体制的改革,恐难产生多大触动。(熊丙奇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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