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样的声明可以免责吗?对此,主审法官王永伟接受了CCTV12绿书签行动记者王筱磊采访,他表示是否免责要看实际的危害结果,而不是表面的声明。“他在每个版本上都是要求其他使用者24小时之内删除,但是现在客观上的情况是,许多用户下载了番茄版本软件之后没有删除,继续在使用。那么就造成了一个比较恶劣的影响。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有那么多人都在使用番茄花园盗版的软件,那就侵犯了微软公司的合法利益。”
被判入狱三年
首例软件网络盗版受刑罚引发争议
2009年8月20日,番茄花园网站的台前幕后人员重新聚首,但这次他们不是一起策划网站的商业运营,而是要共同面对法庭的庄严宣判。
番茄花园修改版Windows XP作者、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
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被告单位成都共软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审判的结果让洪磊认清了一个严峻的法律事实:原来盗版侵权也会坐牢,这是他从来没有想到的,“我知道这个是错的,但是不知道错到什么程度,到底是赔钱的程度还是坐牢的程度,那个时候确实不知道。如果我当时就知道这个事可能要坐牢的,那我肯定是不做了。”
不仅是当事人,这样的判决结果让很多人倍感意外。 首例软件网络盗版案件引发争议,有人为洪磊喊“冤”,提供盗版软件下载该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使用盗版软件又会不会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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