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4月6日电(吴云 余建文 何柳斌)一中年男子假扮港商,持伪造的银行信用卡频频在大酒店刷卡购买洋酒,6日,记者从江西西湖区人民法院获悉,该男子被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2009年10月21日16时28分,被告人李某持假的香港居民证和港澳通行证以及伪造的汇丰银行国际信用卡,来到江西省九江市远洲国际大酒店,化名“陈伟”进行刷卡消费,购得价值12800元“人头马路易十三”洋酒一瓶。
当天晚上19时57分,李某持汇丰银行国际信用卡,来到南昌市赣江新天地怡和假日酒店,再次化名“陈伟”刷卡消费购得价值9828元洋酒六瓶。
屡屡得手以后,22日上午10时50分,李某来到南昌市锦峰大酒店欲故伎重演,第三次化名“陈伟”刷卡欲购价值5520元洋酒六瓶和软中华香烟四条,工作人员当场发现破绽,将其抓获并报警。
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世旭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刷卡购物共计2814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世旭刷卡购物其中有一次诈骗未遂,对于未遂部分可从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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