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家住沙坪坝的钱丽(化名)经朋友介绍,与男子杨超相亲见面。两人喝完酒后,钱丽摔倒骨折,杨超将其送到医院后就偷偷溜了。钱丽随后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担责任。3月26日,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并判杨超支付1万元给钱丽作为赔偿。
据了解,钱丽共用去医疗费1.8万元。法院判定杨超对钱丽的医疗费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共计1万余元。(记者 万丽萍 实习生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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