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女友欢心,男子王某冲动之下,在商场夺走一部诺基亚N97Mini型手机就跑。昨天记者获悉,门头沟法院以抢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王某供述,今年1月22日晚,因其未给女友修手机,引发一场争吵。次日下午,他突然想到不如换一部手机讨女友欢心。他来到商场后,看中一部诺基亚N97Mini型手机,无奈其身上只带了130多元。王某冲动之下,在店员拿出手机后,夺走手机跑出商场。
王某在准备打车逃走时被抓。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900余元。(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母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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