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锋相对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准备向两会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家务劳动的价值,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
反对 这是女方自降身价
在实际生活中,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其权益确需得到保障。但是,妻子并不是出卖劳动力的保姆,夫妻之间更不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在婚姻生活中,男女间的经济地位在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让丈夫给妻子开工资,其实是一种倒退。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且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如果丈夫一年赚1个亿,那么他全职太太的年收入就是5千万。如果丈夫月薪两千,那么就有一千属于他的全职太太。如果丈夫是“妻管严”,那么他在外面辛苦打拼的收入,还得交归老婆掌握。不仅如此,他回到家也得像妻子一样洗衣做饭干家务。可见,妻子为了“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让丈夫给自己开工资,其实是在“自降身价”。
男女平等,是男人女人在社会地位、政治权利上的平等,并不是社会功能上的混同。不管是谁主外谁主内,两个人走到一起,就成了一个利益共享、权利平等的整体,其“价值”是完全相等的。把婚姻物化,是对婚姻关系的亵渎。
◎刘昌海 教师
支持 这个建议并不荒诞
对张晓梅的建议,很多人认为是异想天开,有人甚至质疑她的委员资格。然在笔者看来,女性的家庭劳动应得到补偿,并不是什么笑话。
去年,湖北女大学生龚晶,撰写了一篇获奖论文《全职太太劳动的社会价值研究》,提出既然在家做“太太”被以职业视角衡量,那么就该承认全职太太在从事职业劳动。她按照10种职业角色的平均收入计算,算出全职太太每月的职业劳动价值达9600元。美国薪水网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如果按工作量定薪,家庭主妇人均每年应挣134121美元。
龚晶和美国薪水网的研究结果可以告诉我们,家务劳动不但有价值,而且可能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事实上,张晓梅提出家务劳动工资化,主要目的也不在于为女性“讨薪”,而是为了“使人们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更好地保障女性权益。
笔者还想说,张晓梅为女性要家务工资的另一重要理由,是家务活缠身造成女性竞争力减弱,影响了她们的自身发展。其实我国更多的女性是因为就业难,找不到满意工作,才回归家庭专职相夫教子的。因此,应当要求社会消除对女性的歧视,为女性改善就业环境,提供更多岗位。只有这样,女性才既可以选择家庭事业两不误,也可以自豪地告诉别人,自己“在专职经营家庭公司”。◎李清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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